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节选)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2018年6月27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一条 倡导公众发现他人有医疗急救需要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在医疗急救人员到达前,鼓励现场具备急救能力的人员实施紧急救护,并可以拨打“120” 急救电话要求提供指导。

 

第五十二条 鼓励医疗急救志愿者组织等社会组织开展现场急救、医疗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等工作。医疗急救志愿者组织等社会组织以及医疗急救志愿者参与院前医疗急救的,应当服从市卫生健康部门的统一组织、管理。

 

医疗急救志愿者应当为医务人员或者经过医疗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的人员。

--------------------------------------------------------------

海博涵是由济南妙手仁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打造的线上线下结合的学习平台。致力于打造实用医学技能的普及与培训。为我们的健康而努力!2019年联合北京陈菊梅公益基金会共同推出急救专项培训项目——心脏急救卫士,欢迎您的持续关注!

 

  • 回到顶部
  • 0531-82618398
  • QQ客服
  • 公众号:海博涵